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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一刻钟┃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如何开展?

时间:2024-11-24    来源:    作者:    点击:1125次

2020年总86期 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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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密切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教育管理党员的阵地,是攻克困难的堡垒;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做好党支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那么,党支部工作需要从那些方面开展?今天的党课一刻钟与您一起学习。

  一、党支部职责定位与工作原则

  (一)职责定位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两个维护”。(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二、党支部的组织设置

  (一)条件

  正式党员3人以上,都应当成立党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二)领域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

  (三)成立

  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三、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四、党支部的工作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

  定位: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

  开会频次: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表决条件: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

  通过条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召集主持:党支部书记(书记不能参加的,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

  (二)党支部委员会

  定位: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开会频次: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开会条件:半数以上委员到会

  召集主持:党支部书记(书记不能参加的,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

  (三)党小组

  定位: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开会频次:一般每月召开1次,职责: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召集主持: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五、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三会一课”

  制度内容: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要求:“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 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 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二)组织生活会

  频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形式: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要求: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三)民主评议党员

  频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

  内容: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 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程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四)谈心谈话

  范围: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

  频次: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要求: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情形: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一)组成成员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二)任期与换届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七、各级党委(党组)如何支持党支部建设

  (一)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二)发挥作用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三)党委书记承担的责任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

  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知诚会党建:“党建带会建,会建促党建,模式创新,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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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诚会党支部于2016年成立,知诚会作为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行业协会第二联合党委的书记单位,开发运维社会组织“领航”党建,社区“宜和”党建平台;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建“256+互联网”、党建工作指导员“11246”和社会组织党建“2+3+N”工作法。荣获北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示范单位、北京市社会领域先进基层党组织、综合党委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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